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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国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来源:安国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7-04-13 发布者:安国市编办

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安国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2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安国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目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15日内,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在部门网络红页公布,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权力运行。各部门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   

附件:安国市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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