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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制度...

信息来源:博野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5-09-09 发布者:博野县编办

博机编[2015]2

 

 

博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4]129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建立“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县编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此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主要环节,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重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清权,即全面梳理职权;减权,即大力简政放权;制权,即规范权力运行;晒权,即公开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四个主要环节,环环相扣,不脱节。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坚持于法有据、能放则放、有效整合的原则,对承担的行政职权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将每一项职责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权力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11个类别进行分类,编制形成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完成的权力清单在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的基础上,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经县编委会审定后,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梳理部门职责。以上级文件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对本单位职责进行认真梳理,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职责范围。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二是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交叉重叠,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依据现有文件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三是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各部门要针对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四是明确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梳理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各单位要紧盯“四项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化责任意识,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具体人员,绷紧“一根弦”,毫不松懈,一抓到底。

1、认真学习相关材料和表格,按要求规范填写,确保真实准确,不遗不漏,各单位制作表格统一使用Excel格式。相关材料请在县编委办公共邮箱自行下载。邮箱地址:byxbwb@163.com 密码:8325528

2、各单位填写表格及文字材料的详细注解请参阅已上传公共邮箱的《建立行政权力准许清单制度工作指南》和《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两个文件。

3、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2015年5月10日前填写完成,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编办。电子版发公共邮箱。

县编办联系人:李楠 

电话:8426002

 

附件1: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表样

附件2:部门职责登记表样

附件3: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样

附件4: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样

附件5: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样式)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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