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706401933426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社会福利院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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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社会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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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 孤儿与弃婴暂时收养 家庭无力照顾残疾儿童收养 “三无”老人收养 家庭无力照顾老人收养 老人自愿有偿收养 精神病人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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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河北省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前堡新村2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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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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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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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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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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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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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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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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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社会福利院.公益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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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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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⒈我单位及法人代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⒉社会福利院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使用的公章,财务专章与核准登记的相一致。⒊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相一致。⒋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都在期规定范围内,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⒌单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是一致的。⒍经费支出及资产存量与核准记开办的资金相一致,具备了承担与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⒎有关资质认可是继续有效。⒏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符合有关规定。⒐自核准登记后,无超过一年来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的行为。⒑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⒒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⒓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⒔按照登记业务范围,福利院现集中供养老人54人,在编职工6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我院实行分区管理服务模式,在服务方面做到“五个坚持、五个确保”使老人既要吃得饱、更要吃得好,确保老人“老有所养”;坚持内务整洁,定期为老人清洗被褥、衣服、清洁身体,居室温度适宜、确保老人“住有所居”;坚持预防保健、定期体检制度,确保老人“病有所医”;确保老人“老有所乐”;丰富业余生活、发展院内经济,确保老人“老有所为”。无涉及诉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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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有效日期到2019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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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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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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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李桂琴 联系电话:15830335582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