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33758922332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馆陶县土地储备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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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馆陶县土地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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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服务。编制土地收储方案 开展土地储备的前期开发整理 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 拍卖 挂牌出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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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馆陶县新华街国土资源局办公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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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志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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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23.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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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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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馆陶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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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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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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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6166 |
103.8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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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馆陶县土地储备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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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今年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管理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没有变更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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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结合土地储备业务工作职责,克服困难,积极进取,基本完成了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业务能力、制定措施、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依法规范操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招拍挂程序。积极开展土地储备业务工作,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为县城经济发展提供后备土地资源保障。
为积极推进、保障土地出让供应,收到局利用科出让宗地材料后,及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发布出让公告,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实施:1、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对竞买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我局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土地竞买。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2、严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1个月内竞得人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处理等上述条款约定不完备的,不得签订出让合同,违规签订合同的必须追究出让人责任。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对已签订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必须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工作完成情况
1、按照省厅要求,制定了馆陶县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2017年拟收储全县土地规模总量达11.66公顷(合174.97亩),并且上报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通过了省厅的审核。
2、2017年度公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7宗地,面积1139.88亩,收缴出让金28339.5万元。
3、经县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0宗,面积2556.34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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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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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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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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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王志岭 联系电话:13930098076 报送日期:2018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