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059444562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峰峰矿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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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峰峰矿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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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廉租住房管理服务。业务范围:负责廉租住房的构建、维修管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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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阳东路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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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书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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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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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差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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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邯郸市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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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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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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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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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峰峰矿区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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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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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
一是抓好日常管理。2018年新开工商品住宅项目2项:红星檀宫、兴旺小区,均已按保障性住房相关文件签订公租房配建协议。共配建公租房258套(13112平方米)。督促龙御湾项目、龙星中心公园二期、瑞晨花园二期、德易花园、金水湾小区补签了公租房配建协议。与规划、行政审批和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建立联审联查制度,实施闭合管理,从多环节保障公租房配建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工作巡巡查中发现龙星中央公园、红星檀宫项目未按规定同期建设应配建公租房,按规定移交稽查科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结合区房管科、稽查科联合开展公租房配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悦新家园项目实际建设保障房面积比应配建面积少配建140平方米,及时责令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分配管理。市责任状要求今年列入计划的政府产权公租房的分配率要达到90%以上,2018年以前,共建成公租房1078套,已分配入住1020套,分配入住率94.6%。
二、做好廉租受理审核工作
一是简化申请程序资料。按照 “双创双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住房保障申请,今年经我局与各联审单位沟通协商,申请家庭不用再跑6个部门分别盖章;由我中心统一受理审批完毕后,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进行电脑登统,将信息汇总表交各部门分别进行审核。部门审核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对合格申请户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和社区张贴。2018年4月份开始受理2018年度公租房申请工作,截止2018年8月31日共受理786户(市任务指标750户),共申请补贴资金78万元,已发放到位。二是加大入户核查力度。照相关文件规定对老户入户率不低于15%,新户100%入户比例,与民政局联合入户核查,对本年度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收入、住房情况进行核查。经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及入户核查,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53户家庭取消申请资格,并录入数据库5年内不得申报住房保障。
三、强化实物配租后期管理
一是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和区主要领导批示,起草《峰峰矿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共51条),对保障方式条件及标准、规划建设和管理、申请审批年审程序、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物配租、退出机制、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依法依规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加强年度审核。结合法院、民政、社区等部门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对已分配的1020户实物配租家庭进行逐一入户核查手续核验,对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符合公租住房保障条件的53户进行转型,目前已按公共租赁住房标准收取房租。并将所承租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信息通过工商注册信息、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机动车辆登记等进行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及时清退,今年共清退65户,拒交租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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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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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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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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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张淑萍 联系电话:13930031935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