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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创新登记管理“三办”模式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办事不用跑”

发布日期:2024-04-29 信息来源:邯郸市委编办

邯郸市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初领、变更及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机构编制审批业务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推行“马上办、容缺办、上门办”服务模式,有效提高审批时效。

“马上办”推动编制审批服务快捷化。改进审批服务工作模式,以“小切口”撬动服务大提升。一是“四个不要”减材料。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规定,明确“四个一律不要”,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没有明确要求的材料一律不要;网上申请非必须的材料一律不要;能相互佐证的重复材料一律不要;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证明材料一律不要,打造无证明办理窗口。二是“即来即办”压时限。全方位优化审批流程,理顺基础环节、办理环节、勘验环节,每项审批业务统一实行AB岗工作模式,将办结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做到即来即办、一次办结。三是“服务专员”提效能。建立“一对一服务专员”制度,明确对新登记的单位,首次经办人员自动升级为服务专员,通过定期沟通、联系走访、帮办代办、邮寄服务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政务宣传、证件到期提醒等全周期政务服务,各项审批业务即办率达到100%。

“容缺办”推动编制审批服务弹性化。为解决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往返、耗时费力问题,建立“容缺办理”制度,达成“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实行九项容缺。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梳理可容缺审批的材料,在确保事项不减、标准不降的前提下,明确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法人代表变更等9项可容缺事项,对法定的主要申办材料齐全但非主要材料缺少的情况,采取“先办后补”方式予以办理。二是推行信用承诺。结合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市各单位容缺办理信用台账,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容缺受理类)》。信用较好的单位签订承诺书后可进行容缺办理,3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即可,既确保审批程序的严肃性,又体现主动服务的灵活性。三是编制办事指南。将事业单位登记各项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以及示范文本、容缺事项等编制成《事业单位登记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办事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化的政务服务,先后办理容缺事项130余件,获得服务对象好评。

“上门办”推动编制审批服务便利化。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创新建立“上门办”制度,推动审批服务“送上门”。一是将“窗口办”变为“上门办”。打破“窗口被动受理”模式,对办理业务存在困难的单位,制定《事业单位登记“上门办”政务服务制度》,成立“上门办”工作推进组,协调解决单位反映的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建立定期回访工作机制。二是将“专业办”纳入“上门办”。统筹使用工作力量,遴选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骨干组成4支上门服务“小分队”,每支小分队设一名队长,做好统筹协调、研判分析、定期回访等工作。三是将“线上办”融入“上门办”。向全市公开上门服务工作热线,24小时专人接听,主动对接了解各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遇到的困难,进行答疑解惑,线上办不了的立即启动“上门办”。目前已开展“上门办”业务5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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