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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台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 2018-05-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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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6版)
(共161项)
一、区教育体育局(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 1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咨询服务 区教育体育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教研室 3128150
2 2 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服务 区教育体育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规安全科 3128370
3 3 投诉受理服务 区教育体育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 纪检监察科 3128225
4 4 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 区教育体育局 全社会 《河北省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河北省全民建设实施计划(2011-2015)》(冀政〔2011〕60号)、《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号) 体育科 3128184
5 5 全民健身体育器材 区教育体育局 全社会 《河北省全民健身工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河北省全民建设实施计划(2011-2015)》(冀政〔2011〕60号)、《河北省全民健身活动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2号) 体育科 3128184
6 6 协助市考院补办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 区教育体育局 个人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民办教育科 3128017
7 7 协助市考院补办自学考试毕业生相关档案材料 区教育体育局 个人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民办教育科 3128017
二、区科学技术局(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8 1 开展科技法律法规宣传 区科技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5号) 区科技局 3136072
9 2 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区科技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5号)、《中共邯郸市委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邯郸的决定》(邯发201621号) 区科技局 3136072
10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 区科技局 企业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5号) 区科技局 3136072
11 4 举办科技合作对接与交流活动 区科技局 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5号) 区科技局 3136072
12 5 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帮扶 区科技局 企业 《邯郸市企业研发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邯科20145号) 区科技局 3136072
三、区公安分局(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 1 普通护照人像采集 区公安分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出入境管理大队 2050707
四、区司法局(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4 1 组织开展新媒体、各类主题、公益性社会法制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 全民 《“七五”普法规划》(冀发201627号、邯字﹝2016﹞43号) 法制宣传科 3111419
15 2 法律援助 区司法局 经济困难者 《法律援助条例》《河北省法律援助条例》 法律援助中心 3111419
16 3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区司法局 社区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2﹞12号) 社区矫正科 3111418 每年至少1次
17 4 “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 区司法局 全区所有村委会、居委会及其成员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1462号)、《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 关于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司〔2015〕5号) 法律援助中心 3111419
18 5 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和进行普法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服务法治河北建设的意见》(冀办发﹝2015﹞13号) 法律援助中心 3111419
19 6 受理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的投诉、咨询 区司法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修正)、《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2010年第123号)
基层科 3111418
五、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20 1 民族成分更改 区民族宗教局 符合条件的公民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公安部令2015年第2号) 区民宗局 3136064
21 2 民族宗教普法教育 区民族宗教局 印刷出版、影像资料制作单位 《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991年6月8日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民委令1993年第2号) 区民宗局 3136064
六、区财政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22 1 惠农政策宣传 区财政局 全区农村人员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 农财科 3136528
23 2 会计工作宣传 区财政局 全区会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台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18号) 会计科 3136480
24 3 会计人员的来信来访 区财政局 全区部门、单位、企业、团体、人民群众及会计人员、会计机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台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29号) 会计科 3136480
25 4 财政普法宣传 区财政局 全区部门、单位、企业、团体、人民群众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台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0〕29号) 办公室 3136534
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26 1 受理参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辖区内城乡居民 《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区社保中心 3118004
27 2 受理审核慢性病、特殊病备案、报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参保城乡居民 《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门诊慢性病暂行管理办法》(邯人社[2017]4号) 区社保中心 3118004
28 3 外地就医备案、审核、报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参保城乡居民 《邯郸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区社保中心 3118004
29 4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职工养老保险申报核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冀政﹝2009﹞5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72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30 5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15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31 6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职工养老保险一次性结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灵活就业人员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6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32 7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冀人社发﹝2015﹞62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76
33 8 机关事业参保人员退休待遇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4 9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劳社﹝2002﹞47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5 10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补助标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补助标准的通知》(邯人社﹝2014﹞9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6 11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事业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邯人社﹝2016﹞59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7 12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和征缴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5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8 13 社保转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冀人社﹝2015﹞15号)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39 14 一次性结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区社保中心 3115966
40 15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65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1 16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 《河北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13﹞265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2 17 保险关系转移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 《河北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试行)》(冀人社发﹝2012﹞44号)、《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冀人社字﹝2013﹞265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3 18 退休提前认定、信息锁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直参保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区劳动工资福利处 3115971
44 19 一次性结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乡镇民营企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2012﹞203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5 20 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待遇审核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6﹞67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6 21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7 22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结算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2012﹞35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8 23 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邯人社﹝2016﹞59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49 24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5﹞第2号)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50 25 档案移交社区管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劳资人员 《邯郸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邯办发﹝2003﹞14号)  即来即办 区社保中心 3114343
51 26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68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3﹞125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2 27 用工备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到区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含省外劳动者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令2007年第28号令) 区就业局 3115978
53 28 《就业创业证》办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到区本级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劳动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7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4 29 企业招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丛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招聘工作人员的企业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河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5 30 失业登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企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意见》(邯人社办﹝2015﹞187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6 31 档案查阅、转出、出具相关证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属企业登记失业人员;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邯人社办﹝2015﹞29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7 32 零就业家庭认证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关爱零就业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劳社办〔2007〕75号)、《邯郸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对市本级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邯劳就业办〔2016〕3号) 区就业局 3115884
58 33 档案材料归档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4﹞9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2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59 34 档案查阅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2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60 35 档案接收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2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61 36  档案转出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2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62 37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63 38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服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否 区人才中心 3111643
八、区国土资源分局(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64 1 主题宣传日 国土丛台分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郸市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213号) 办公室、执法监察科 7116986  8602286
65 2 国土业务咨询(档案信息咨询) 国土丛台分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郸市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213号) 办公室及各业务科室 7116986
66 3 国土政策法规信息发布 国土丛台分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郸市地理信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213号) 办公室 7116986
九、区环境保护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67 1 受理公众投诉举报 区环境保护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丛台区环保分局举报中心 3135135
68 2 “6.5”环境日宣传 区环境保护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 丛台区环保分局宣传教育中心 3111743
69 3 环境保护知识普及 区环境保护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 丛台区环保分局宣传教育中心 3111743
70 4 绿色创建活动 区环境保护局 学校、企事业机关、社区、饭店、医院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环保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关于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环宣教﹝2016﹞38号)、《环保部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环发﹝2009﹞60号)、《关于加强面向社会环保宣传工作的意见》(环办﹝2014﹞26号)、《2016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环办宣教函﹝2016﹞132号)、《邯郸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邯郸市绿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1号) 丛台区环保分局宣传教育中心 3111743
十、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71 1 城管宣传活动 丛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政工科大队办 5700663 
5700658
72 2 5700651
城管服务热线
丛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局办公室 5700651
十一、区农牧局(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73 1 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 区农牧局 个人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区农牧局林政科 3136465
74 2 野生动物救护 区农牧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区农牧局林政科 3136465
75 3 义务植树 区农牧局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 区农牧局造林科 3136465
76 4 惠农、支农等相关政策咨询 区农牧局 咨询人员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农业科 3135954
77 5 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和信息服务 区农牧局 农民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农业科 3135954
78 6 植保事故纠纷 区农牧局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 农业科 3135954
79 7 农业科技服务、培训 区农牧局 农民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农业科 3135954
80 8 爱粮节粮宣传活动(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 区农牧局 社会公众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农业科 3135954
81 9 科学储粮技术推广应用 区农牧局 企业 《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 农业科 3135954
82 10 受理农机安全政策法规咨询及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 区农牧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农机发〔2009〕2号) 农机监理站 3136122
83 11 受理农机产品质量、农机维修质量和农业机械补贴机具咨询及投诉、举报 区农牧局 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手 《农业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农机推广站 3136122
84 12 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区农牧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动监所 3136434
85 13 组织防汛抗旱宣传和演练 区农牧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区防汛办 3136854
86 14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区农牧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水政科、农水科 3136854
87 15 “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 区农牧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水政科
水资办
3136854
88 16 水利人员业务培训服务 区农牧局 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水政科、农水科 3136854
89 17 水利科技交流推广服务 区农牧局 全市涉水单位及水利科技工作者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农牧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2号) 农水科 3135954
十二、区商务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90 1 贸易摩擦维护产业安全培训(协助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局举办相关培训班) 区商务局 企业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3号) 综合科 3136530 协助市商务局政策法规处组织企业参加培训。
91 2 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咨询 区商务局 企业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7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9号)、《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3号) 综合科 3136530 区商务局无审批权,协助市商务局外资外经处工作。
92 3 受理商务举报、投诉、申诉、咨询 区商务局 企业及个人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3号) 综合科 3136530
93 4 重大进出口展会组织 区商务局 企业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3号) 综合科 3136530 协助市商务局外贸处组织企业参展。
十三、区文化旅游局(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94 1 农村电影公益放映 区文化旅游局 村民 《邯郸市文广新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邯文广新明电20175号) 文化科 3111392
95 2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认定 区文化旅游局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冀政办〔2005〕26号) 区文化馆 3206289
96 3 “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法人、社会组织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区文化馆
3206289
97 4 未成年人读书活动 区文化旅游局 3—13周岁少年儿童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图书馆 3206280
98 5 阅读推广宣传活动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图书馆 3206280
99 6 图书、报纸、期刊文献资源阅览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图书馆 3206280
100 7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图书馆 3206280
101 8 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图书馆 3206280
102 9 普及性文化艺术类培训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化馆 
 
3206280
103 10 公益性讲座展览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化馆 
区图书馆
3206280
104 11 公益性群文活动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化馆 3206280
105 12 基层文化骨干业务辅导 区文化旅游局 公民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化馆 
区图书馆
3206280
十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06 2 组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医政科 3136140
107 9 避孕药具
免费发放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公民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 药具站 3276800
十五、区地方税务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08 1 河北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承办 区地税局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12366纳税服务热线涉税事项转办处理流程的通知》(冀地税函〔2013〕6号) 征管科 3108870
109 2 组织实施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 区地税局 国家税务总局千户集团企业、省地税局和市、县两级地税局的定点联系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第五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11〕71号)、《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 税源监控 3108967
110 3 税收宣传月 区地税局 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3109006
111 4 涉税违法案件举报 区地税局 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4号)、《检举纳税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3108627
十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12 1 企业档案查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级组织和公民个人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 信息中心 3111145
113 2 为个体私营企业提供银企对接、法律咨询调解、非公党建组织等服务平台建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单位 《邯郸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邯郸市私营企业协会章程》 个私协会 3111770
114 3 推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单位 《邯郸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邯郸市私营企业协会章程》 个私协会 3111770
115 4 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开展自律活动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单位 《邯郸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邯郸市私营企业协会章程》 个私协会 3111770
116 5 采用国际标准认可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 标准计量科 3178931
117 6 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连锁)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标准》 食品科
药品科
3128941(食品)
3175315(药品)
118 7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6〕5号) 食品科
药品科
3128941(食品)
3175315(药品)
119 8 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投诉举报中心 3110315
120 9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及新闻发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6〕5号) 办公室 3111140
121 10 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本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投诉举报中心
消费者协会
3110315
3111128
122 11 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文明健康科学消费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本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协会 3111128
123 12 对商品和服务监督检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本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协会 3111128
十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24 1 事故及隐患举报核查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综合科 3136523
125 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服务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社会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12年第15号) 综合科 3136523
十八、区统计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26 1 统计调查 区统计局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综合科 3135977
127 2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区统计局 符合报名条件的公民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8号) 办公室 3136902
128 3 统计人员在岗培训 区统计局 公民、法人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办公室 3136902
129 4 统计法律咨询 区统计局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38号) 调查科 3135932
十九、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0 1 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 区法制办 认为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有违法内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年第4号) 区法制办 3136672
二十、区人民防空办公室(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1 1 “7.7”防空警报试鸣日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军军区司令部关于统一全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办字200830号)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3136358
二十一、区档案局(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2 1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 区档案局 公民、法人和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档案管理科 3136670
133 2 档案利用 区档案局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 档案管理科 3136670
二十二、区人民政府信访局(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4 1 办理群众来信 区信访局 以来信形式反映问题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河北省信访条例》 信息中心 3136623
135 2 接待群众来访 区信访局 全区来访群众 《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河北省信访条例》 区群众工作中心、区政府机关信访接待室 3136451
3136238
136 3 “河北省网上信访” 区信访局 通过“河北省网上信访”反映信访事项的投诉人 《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河北省信访条例》 信息中心、
区群众工作中心
3136623
3136451
137 4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 区信访局 符合事项办理条件的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办国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河北省信访条例》 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 3136490
二十三、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38 1 审批代办服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行政审批,由一个部门牵头受理行政许可审批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的制度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丛台区行政审批并联办理实施办法》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2015〕28号)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3135011
139 2 统一受理群众提出的咨询、求助及各种意见建议;协调处理群众对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 全区人民群众 《河北省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电话建设工作方案》(办字[2013]116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通961890群众服务热线的通知》(2013236号)等相关文件设立区长公开热线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3136283
二十四、区残疾人联合会(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40 1 残疾人求职登记 区残疾人联合会 全区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及能力的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 综合二科 3136075
二十五、区科学技术学会(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41 1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 区科学技术协会 全区科普示范社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区科学技术协会 3136125
142 2 科技工作者建议 区科学技术协会 全区科技工作者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5号) 区科学技术协会 3136125
143 3 组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区科学技术协会 全区青少年 《邯郸市科学技术学会关于举办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邯科协〔2016〕19号) 区科学技术协会 3136125
144 4 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 区科学技术协会 具有科教功能的场馆、
设施或场所
《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科普法》、《全民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邯郸市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办法》 区科学技术协会 3136125
145 5 组织全国科普日活动 区科学技术协会 全区公众 《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关于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6〕19号) 区科学技术协会 3136125
二十六、区妇女联合会(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46 1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区妇女联合会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办公室 3136124
二十七、区工商业联合会(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47 1 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组织参加国内外经贸活动 区工商业联合会 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区工商业联合会 3136691
148 2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 区工商业联合会 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区工商业联合会 3136691
149 3 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并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 区工商业联合会 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 区工商业联合会 3136691
二十八、区民政局(5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50 1 临时救助 区民政局 个人 【2016】15号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丛台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综合三科 3136107
151 2 低保 区民政局 个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三、四条 综合三科 3136107
152 3 医疗救助 区民政局 个人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5]50号 综合三科 3136107
153 4 孤儿生活补助 区民政局 个人 《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冀民[2013]67号) 综合二科 3136214
154 5 婚姻登记 区民政局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 婚姻登记处 3118167
二十九、区金融工作办公室(3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55 1 组织企业参与多渠道挂牌上市的相关活动 区金融办 拟挂牌上市企业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2号) 办公室 3135008
3136521
156 2 负责全市企业上市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区金融办 拟挂牌上市企业相关人员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2号) 办公室 3135008
3136521
157 3 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债券等再融资工作 区金融办 已挂牌上市企业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丛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5〕22号) 办公室 3135008
3136521
三十、区红十字会(4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 办事依据 是否收费 承办处室 联系方式 备注
158 1 募捐 区红十字会 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办公室 3136137
159 2 救助 区红十字会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办公室 3136137
160 3 造血干细胞捐献 区红十字会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办公室 3136137
161 4 遗体器官捐献 区红十字会 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红十字会办公室 3136137

来源:丛台区机构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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