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对报送的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按规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