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峰峰矿区事登局公告第[2017]12号重新申领
发布时间: 2017-10-31 点击次数:?
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第[2017]12号(重新申领)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峰峰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1、 “峰峰矿区运输企业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峰峰矿区运输企业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马广西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运输企业实行行业管理。主要对运输企业的人员和资产进行管理,负责运输企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
住所 邯郸市峰峰矿区滏临南大街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406MB11521026
举办单位 邯郸市峰峰矿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来源:峰峰矿区事登局
责任编辑:峰峰矿区事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