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机构编制网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藁城区印发机构编制文件,进一步加强乡镇(开发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 2018-07-09 点击次数:?
【字体:


 

按照石家市委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乡(镇、街道)和县(市、区)所属开发区(园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藁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编委办提出落实意见。经区编委会研究,通过了藁城区进一步加强乡镇(开发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区编委会文件形式印发到相关单位。

一是明确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是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生态保护工作,环境保护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承担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并明确了环境保护所的执法权限。

二是在各乡镇单独设立环境保护所,为各乡镇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12名,要求配备专职人员58名,环保所长由各乡镇(开发区)副职担任或兼任。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明确乡镇和开发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本辖区生态保护工作,分管环境保护所。县区环保分局负责指导环境保护所的业务工作,乡镇(开发区)统筹使用环境保护所的工作人员,加强交流使用,可与县区环境保护人员进行统筹交流。环境保护所所长任免前应征求区环保分局的意见,任免后向环保分局通报任免情况。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明确了环境保护所经费开支渠道,配备办公设备和基本装备、配备必要业务工作车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相关事宜。

来源:藁城编办
责任编辑:石家庄藁城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