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公告2016年第2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公告2016年第2号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高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高阳县政府专职消防队
法定代表人
陈文博
开办资金
4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高阳县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服务,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应急救援。
住所
高阳县平安路1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628MB0T54363R
举办单位
高阳县公安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