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09-30 点击次数:?
高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
决 定
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有关精神和《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县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高政字〔2014〕50号)要求,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或调整县级实施的5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1项,将3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直接转为行政许可,将3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将52项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或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公布清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明确的取消和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本决定印发15日内,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调整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汇总清单,在高阳县机构编制网公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创新举措,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县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1项)
2.县政府决定直接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目录(共3 项)
3.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共3项)
4.县政府决定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事项目录(共52 项)
高阳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0日
附件1 | ||||||||
县政府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1项)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审批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备注 |
1 | 390005 |
县气象局 | 外省组织或个人到本市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设计或安装作业的备案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3号)第17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附件2 | ||||||||
县政府决定直接转为行政许可的事项目录(共3项)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审批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备注 |
1 | 170015 | 县农业局 | 执业兽医注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 |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执业兽医 | |||
2 | 170016 | 县农业局 | 乡村兽医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57条《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 | 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登记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 | |||
3 | 290004 | 县食药监局 |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关于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冀食药监保发[2010]147号) ;关于市、县两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事权划分意见(保食药监保[2014] 7号)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附件3 | ||||||||
县政府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共3项)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审批部门 | 项目名称 | 子项 | 设定依据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备注 |
1 | 040003 | 县民宗局 |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或注销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 宗教团体 | |||
2 | 090004 | 县财政局 |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9项《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序号:49 项目名称: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高阳县行政事业预算单位 | |||
3 | 320005 | 县档案局 |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第十二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第十六条 第二款 | 高阳县党政机关(包括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地方国有企业总部 |
附件4 | |||||||||
县政府决定调整为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事项目录(共52项) | |||||||||
序号 |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 | 调整后 项目编码 |
行政权力类别 | 实施主体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备注 |
1 | 010004 | 民办教育收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 | 019010 | 其他类 | 物价局 | 《保定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保定市物价局 保价行费字(2010)第3号)第四条 | 民办学校 | ||
2 | 010005 | 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服务价格 | 019011 | 其他类 | 物价局 | 《中共保定市委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市)下放若干管理权限的意见》(2009年1月12日)三(四)16 | 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服务机构 | ||
3 | 010006 | 出租车运输价格 | 019012 | 其他类 | 物价局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02]14号)、《关于调整、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河北省物价局冀价政调[2014]4号)三 | 出租车公司 | ||
4 | 010007 | 热力价格 | 019013 | 其他类 | 物价局 住建局 | 《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3号)第三条、《关于调整、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河北省物价局冀价政调[2014]4号)三 | 供热公司 | ||
5 | 010008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019014 | 其他类 | 物价局 住建局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冀价经费[2008]26号)第四条《关于调整、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冀价政调[2014]4号)三 | 城市垃圾清运处理单位 | ||
6 | 010009 | 农贸市场摊位费 | 019015 | 其他类 | 物价局 |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收费管理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31号) | 农贸市场举办单位 | ||
7 | 010010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 019016 | 其他类 | 物价局 卫生局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下放、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权限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2014年7月2日)一(二) | 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 | ||
8 | 040002 | 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049001 | 其他类 | 县民宗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70条 |
宗教团体 | ||
9 | 050018 |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证明 | 059009 | 其他类 | 高阳县公安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10 | 050019 | 居住证核发 | 059010 | 其他类 | 高阳县公安局 | 《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 |||
11 | 070003 | 城镇居民最底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 079002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四条(1999年9月28日) | 自然人 | ||
12 | 070004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 | 079003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 自然人 | ||
13 | 070005 |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审批 | 079004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 号2006年1月21日)第七条 | 自然人 | ||
14 | 070006 | 孤儿基本生活费待遇审批 | 079005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17号2011年9月28日) | 自然人 | ||
15 | 070007 | 农村医疗救助审批 | 079006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保定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保民【2010】71号 | 自然人 | ||
16 | 070008 | 城市医疗救助审批 | 079007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2005年3月14日) | 自然人 | ||
17 | 070009 |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 079008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1999年12月30日)第八条 | 社会组织和自然人 | ||
18 | 070010 | 百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贴待遇审批 | 079009 | 其他类 | 县民政局 | 《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冀政函[2005]7号2005年7月1日执行) | 自然人 | ||
19 | 100006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初审上报 | 109001 | 其他类 | 人社局 | 《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冀劳社【2007】76号文)第二条 《关于印发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保市政办【2000】58号)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 ||
20 | 100007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初审上报 | 109002 | 其他类 | 人社局 |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7]74号)第二条;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劳社【2007】75号)第二条;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保市政办【2000】58号)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 ||
21 | 100008 | 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数核定 | 106001 | 行政确认 | 人社局 | 河北省政府冀政【2006】67号文件 | 用工单位 | ||
22 | 100009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106002 | 行政确认 | 人社局 |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保人社发【2010】38号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保定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保人社发【2010】43号 | 就业困难人员 | ||
23 | 100010 | 工伤保险费率认定 | 106003 | 行政确认 | 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 用工单位 | ||
24 | 110003 | 土地初始、变更登记发证核准 | 116001 | 行政确认 | 高阳县国土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12条、《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四章和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5-35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25 | 110004 | 土地抵押及抵押注销登记 | 119004 | 其他类 | 高阳县国土资源局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48条、《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36、53、55条、《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第17、27、32条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 ||
26 | 130023 | 廉租住房审批 | 139001 | 其他类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保定市政【2007】192号 | 个人 | ||
27 | 130024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139002 | 其他类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第五十八条;《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第十一条 | 企业 | ||
28 | 130025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审批 | 139003 | 其他类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省政府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第三项第十一条 | |||
29 | 230001 | 企业所得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16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国税发【2009】81号;财税【2008】149号;国税公告【2011】48号;财税【2011】26号; | 纳税人 | ||
30 | 230002 | 个人所得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17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 纳税人 | ||
31 | 230003 | 房产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18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6条;《河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审批类减免税管理办法》第7条 | 纳税人 | ||
32 | 230004 | 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19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河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审批类减免税管理办法》 | 纳税人 | ||
33 | 230005 | 土地增值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20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 | 纳税人 | ||
34 | 230006 | 资源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 239021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7条;《河北省资源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第8条 | 纳税人 | ||
35 | 230007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239022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 纳税人 | ||
36 | 230008 | 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注销)的核准 | 239023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十四条、十五条 | 纳税人 | ||
37 | 230009 | 不动产销售、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 239024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6〕128号第九条 | 纳税人 | ||
38 | 230010 | 社会保险费缓缴审批 | 239025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令〔2001〕第25号)第十四条 | 纳税人 | ||
39 | 230011 | 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239026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1条 | 纳税人 | ||
40 | 230012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 | 239027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7条 | 纳税人 | ||
41 | 230013 |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39028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2 | 230014 |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39029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3 | 230015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39030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4 | 230016 |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39031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5 | 230017 |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减征个人所得税 | 239032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6 | 230018 |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239033 | 其他类 | 高阳县地方税务局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地税发2012 84号) | 纳税人 | ||
47 | 240004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的核准 | 249001 | 其他类 | 县国税局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 | 纳税人 | ||
48 | 240005 | 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 | 249002 | 其他类 | 县国税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 纳税人 | ||
49 | 240006 | 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增值税退税审批 | 249003 | 其他类 | 县国税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39项:民政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及民政福利工业企业生产增值税应纳税务货物退税审批,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税务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 纳税人 | ||
50 | 240007 | 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审批、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 | 249004 | 其他类 | 县国税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34项: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实施机关:税务机关。 | 纳税人 | ||
51 | 280001 |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 289004 | 其他类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第五、七、八、九、十一条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 ||
52 | 390004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一般气象站、区域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初审 | 399001 | 其他类 | 高阳县气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3号,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