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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2-11-20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改革:坚定步伐再出发
——专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

      围绕集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话题,新华社记者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进行了专访。

      问:这次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314个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

      答:8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214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314项审批项目。国务院9月23日印发了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这次取消和调整的314项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

      一是投资领域。特别是对涉及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发展、民间投资等方面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如,发展改革委下放了“扩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的项目核准”、“在沿海新建年吞吐能力200万吨至500万吨煤炭、铁矿石、原油专用泊位项目核准”的审批权限,商务部下放了“外商投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18项涉及外商投资服务业领域的审批项目,证监会取消了“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等项目。

    二是社会事业项目。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调整力度。如,教育部取消了“高等学校设立、撤销、调整研究生院审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编写核准”,卫生部取消了“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新闻出版总署取消了“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如,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农业部取消了“商品粮基地水利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审批”,水利部取消了“组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税务总局取消了“企业在缴纳所得税税前扣除财产损失审批”,林业局取消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省级实施方案审批”。

      问:2001年10月,我国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这些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有哪些具体进展?

      答:2001年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幅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门已先后六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31个省(区、市)本级取消和调整了3.7万余项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同时,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收费,方便了群众办事,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把政府不该管的交给企业、社会和市场,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减少了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三是推进了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把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始终贯穿于这一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做到依法清理审批项目及其设定依据;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的设定和实施,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四是加强了政府管理创新。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各地建立了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办理的政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获得群众普遍赞誉。各地区、各部门还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方式创新,发展电子政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

      五是促进了廉政建设。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了行政职责体系和问责制度,完善了政府系统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遏制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和腐败现象蔓延,推动了政府反腐倡廉建设。

     问:当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行政审批领域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审批项目仍然较多。一些审批项目被合并或调整为审核、事前备案等,虽然改变了形式,但没有改变审批的实质。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时限长、办事效率低下。

      二是对行政审批设定管理不严。特别是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随意性大。一些部门和地区利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以及准销证、准运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三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同时承担审批、执行、监督、评价职能,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较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增强针对性,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问:下一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和目标是什么?

      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定不移地继续向前推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国务院决定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务院决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制定后续监管措施,搞好工作衔接,确保落实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落实决定,以及违反决定继续实施审批或者变相审批等问题,督促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适时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新一轮清理,提出取消和调整建议。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编制并公布国务院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严格审核国务院部门拟新设的审批项目,建立健全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机制。逐步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和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动态监管。

      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向村、社区延伸。推动审批项目较多的国务院部门建立政务大厅或服务窗口。加强行政审批绩效管理,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做法,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五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入排查审批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审批公开,推行“阳光审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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