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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圆满完成法检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04 信息来源:邯郸市编委办

       近日,邯郸市编委办将邯郸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机构编制移交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省编委办审核,标志着邯郸市圆满完成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
       实行全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省级统一管理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重要任务之一,是“去地方化”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有效举措。为圆满完成机构编制上划任务,邯郸市县两级编委办和两级法院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落实《河北省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及法检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的文件,吃透改革精神,对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省编委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上来。二是全面梳理,摸清底数。会同法检两院查阅编制文件、展开实地调研,认真梳理核对,做到“三个清楚”。分别是机构清楚,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机构个数清楚、机构规格清楚;人员编制清楚,即编制数清楚、实有人数清楚;领导职数清楚,即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和具体配备情况清楚。三是及时对接,统一口径。此次移交工作涉及市县两级法检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涉及面广,机构历史沿革长且变化大,为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信息填写正确规范,邯郸市编委办及时与法检两院沟通,制定《XX系统机构编制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移交报告》模板,统一政策口径,并将《移交报告》和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四是严肃纪律,积极推进。严把进人关,除法检系统内部人员调整、领导干部调任、公开招录(遴选)、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和接受军队转业干部外,不再调入人员。同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职数,严格甄别确认机构编制相关文件,杜绝机构编制信息错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为实现市县两级法检系统人、财、物实行省级统一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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