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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参评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0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按照《关于提交群众评议省级机关作风“参评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大局,确保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是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今年2月中央批准我省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即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严控机构编制。目前,各部门“三定”工作全部结束,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二是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下发《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3月1日召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3月13日召开设区市编办主任座谈会具体安排,11个设区市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于9月初印发。目前,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正在研究制定《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为健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供保障;经省编委会研究同意,成立省医用药品和器械集中采购中心,进一步促进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三、着力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和改进服务
一是主动上门搞好服务。在省政府“三定”工作中,由办领导带队主动登门征求部门意见;在起草《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前,赴部分市、县听取了3位设区市和14位县领导同志的意见建议,先后两次征求各设区市编办主任的意见建议,同时还多次与相关省直部门沟通并取得支持;在推进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过程中主动与各市编办联系沟通,共梳理改革中遇到的问题100多个并及时研究答复意见,各设区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平均修改达4次以上。在审核57个省直部门“三定”规定和11个市机构改革方案过程中,共沟通协调1100余次,召开座谈会370多个,主动登门征求意见80多次。
二是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和“服务窗口亮起来”活动。根据职能特点,研究确定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为服务窗口单位,并进行公开承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审批(行政审批事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比法定时限缩短三分之一);机构编制和人员初始登记、机构编制和人员变更、机构编制和人员年检,手续齐备、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结,特殊情况受理期限为15天。
四、积极开展“两为”活动,为基层和群众办好事实事
按照省作风办有关要求,确定邢台市新河县前保村为领导干部联系点。3月下旬,赵继春主任深入该村蹲点调研时了解到吃水问题长期困扰当地群众,他马上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了20万元打井专用款项,并与村干部一起实地勘定新水源。7月下旬,新井建成并实现入户管道铺设、打卡水表安装。帮助村委会完善该村3年扶贫开发规划,并制定“两为”活动长效机制。
五、认真贯彻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施政行为
按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个严禁”规定,并在每间办公室张挂上墙;召开领导班子和支部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组织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支部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针对我办特点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制订完善24项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基础工作。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是确保圆满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跟踪了解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省政府部门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落实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指导市县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适时对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工作,加强12310举报电话受理,深入开展对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项查办。
三是积极参与推进有关系统体制改革。继续做好司法、文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做好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根据我办单独设置的新变化,把完善职能、健全体制机制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机制建设相结合,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搭建制度框架,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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