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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营子区编委办“五个强化”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发布日期:2018-06-05 信息来源:承德市营子区编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承德市营子区编委办多措并举,着力强化五方面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增强法制意识。组织全区领导干部,特别是区委理论中心组、编委领导和区委常委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在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的责任和担当。采用播放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编印政策法规宣传“口袋书”和利用政府门户网、机构编制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定化”氛围,切实增强全社会对机构编制法定化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纪律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机构编制领域党纪政纪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预防教育,重点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树立机构编制法治观念,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列入区委、部门党组(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对于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重点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责任落到实处。及时通报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件,深入开展案例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严把进出关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相互协调约束机制。在科级干部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计划申报、系统内外调配干部及编外人员使用等方面,均实行机构编制事前审批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会核拨经费。 
   

       四是强化联合督查,提升“三定”权威。会同区委巡察机构和市区重点工作大督查服务工作组,对各单位执行“三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反馈,向各相关部门下发整改通知单,纳入全区重点目标考核,有效提升各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力度。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流程管理。出台《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人员录用及调转程序的通知》,对区内、区外调动人员实行部门把关、区级领导联签、编委会议研究制度,夯实主体责任,有效杜绝违规和绕道进人问题发生。制定《编委会议事和重点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对涉及职责调整、编制划转、体制改革、新成立科级机构等重大机构编制问题,坚持经编委会议研究、常委会专题汇报机制,机构编制工作做到全程留痕,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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