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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编委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24 信息来源:辛集市编委办

为做好登记职责移交后的事业单位登记监督检查工作,辛集市编委办规范程序、统一标准、提高效率,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一、强化保障,推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思想保障。事业单位登记职责移交后,编制部门监管方式发生改变,由登记监管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面对新的情况,辛集市编委办积极转变角色,统一思想,加强对承接单位的技术支持和监督手段,提高监管效果。

二是强化程序保障。为确保检查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补齐执法短板,联合市政府法制办、邀请市政府律师团专家,对立案处罚工作流程和事业单位法人监督管理法律文书进行完善;增制了《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陈述(申辩)笔录》、《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报告》、《调查终结报告》、《案件集体讨论笔录》、《行政处罚结案报告》、《送达回证》等法律文书样本;出台了行政处罚案卷装订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三是强化素质保障。为克服登记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少的情况,采取全员入库的办法。全办全员考取执法证,组织开展登记执法业务大培训、大练兵;按标准购买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从抽取和执法检查的影音资料全覆盖。

二、坚持原则,规范抽查行为

1、合理确定抽查方案,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辛编办〔2018〕6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抽查对象和范围、监管的方式方法、抽查流程、工作要求等内容。第一季度对年报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审查,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抽查1次,每次定向不定向抽查1%(定向抽查为通过年报和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指定检查疑似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定向抽查由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

2、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确保抽查依法规范进行。检查对象确定后,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被检查单位和举办单位,并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抽查通知书》,告知其监督检查的内容;对核查的程序、文书、检查记录等明确规定;制作了《辛集市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检查内容及考核标准一一列出,逐项作出判定并辅以佐证材料;检查人员将抽查事项清单和佐证材料整理归档,制作《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由承办人、承办机构、法制机构、行政机关负责人签署处理意见,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视整改情况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撰写《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3、贯彻落实条例细则,确保处罚公示到位。主动联系市法制办和财政局办理了《罚没许可证》,做到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合流程;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将处罚权限定在标准的范围内,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处罚到位后将检查结果在辛集市机构编制网上公示,督促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行为。

三、注重实效,开展事业单位法人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自查自纠活动,要求各举办单位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查找问题,积极整改。通过自查自纠活动,举办单位摸清了自家的底数,纠正了违规行为;事业单位进一步熟悉了登记工作流程及条件,编委办进一步掌握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第一手资料,为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监督检查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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