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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0]195号)

发布日期:2010-10-09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各设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推行电子政务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中央编办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决定,到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通过使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进行申请、协商、受理、审核、修改、核准、反馈以及年检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开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是服务事业单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是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实施网上登记管理,为事业单位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减少事业单位申办法人登记管理事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及时准确地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决策支持和参考;进一步提高登记管理效率,规范登记管理行为。各设区市编办要高度重视,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快推进。要切实加大对实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等媒体,多途径、多方式宣传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各级编办和事业单位开展网上登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队伍建设。根据行政许可和网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各市、县要切实加强网上登记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及时调整优化人员力量,以满足基本工作需要。各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要做好网上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明确师资,组织好所属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网上登记业务培训。所需培训教材、专用光盘数量由各市统计后报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便尽早订购、及时发放。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各市、县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三、要妥善解决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的必要设备和经费。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根据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的设计要求,抓紧配置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和数码相机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加大沟通协商力度,切实解决事业单位网上登记运行和人员培训等费用问题,确保网上登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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