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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三明确”蹄疾步稳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27 信息来源:唐山市委编办

一是理顺机制,明确“谁来干”。2020年3月,市委确定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牵头单位由市发改委调整为市委编办。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调整成立唐山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按照省委改革部署,市委编办迅速行动,组织开展调研摸底,分析评估问题困难,提前预演改革路径,为快速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怎么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将其纳入重点改革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经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审议,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唐山市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总体要求、改革范围、改革方式、时间节点、配套政策和完成标志,制定请示模板,对实质推进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三是压实责任,明确“干什么”。参照省直做法,结合唐山实际,细化分解市直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提出改革任务“明白纸”。明确市发改委负责转企改制工作协调指导和推进落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指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有关工作。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提出明确纪律要求,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纪律保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协调有序,形成高效务实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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