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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不是部门越大越好 政府要减少干预

发布日期:2013-04-1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备受关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公布。根据方案,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至25个。人民网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汪玉凯分析认为,作为一种新的政府治理结构,我们应该准确地理解大部门制,在实践中应该有序地推进这项改革。他认为,关键要解决三个问题:即避免误区、找准前提,注重策略。

    实行大部门制,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基本方针。2008年我国在政府机构调整中,率先在国务院推出5个大部。之后,广东顺德、浙江富阳等地在大部制改革方面多有探索。经过5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也暴露出了问题,政府管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因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一次明确提出要稳妥地推进大部制改革,建立政府的职责体系。

    一、大部制改革要避免两个误区

    实行大部制治理结构,决不是部门越大越好,更不是政府机构设置越少越好。一个国家的政府架构及其数量,从根本上上说,是由一个国家政府在经济社会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发挥的功能相联系的。一般来说,在政府功能相对比较强大的国家,政府机构数量要多一些,党即使这样的国家,反之则会少一些。世界各国都在追求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模式,但绝不是说政府机构设置越少越好,而是政府规模要与其承担的管理服务事务相适应。至于在政府部门的设置中,目前世界大国普遍实行大部门制的管控力方式,也就是将相近的职能,尽量归到到一部门管理,避免出现职能交叉重叠等弊端,然后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的相对分离,实行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但是即使如此,在大部制的部门设置中,也决不是部门越大越好,而是要相对集中,尽量减少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对现代政府治理来说,政府部门间有效的协作,是一个不永恒的主题,因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是科学管理的基础,也是公共治理必须遵循的准则。难以想象,一个不设部门的政府,其管理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混乱状态。

    就中国的实际状况来看,我们是一个后发国家,也是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大国。政府部门的设置,要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但绝不是认为机构越少越好,部门越大越好。从国际社会的经验看,一个国家的政府规模与其承担的公共事务职责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公共治理的高效,民众满意,就是一个好政府。一味地追求政府规模小,或者政府部门设置越少越好,既不现实,也不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十八大提出的“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念和内涵,是与国际社会公共治理基本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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