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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发布日期:2012-03-18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经过多次集中和经常性的政府体制改革,我国政府体制已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下一步政府体制改革往哪里深化,重点是什么?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十七届二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紧紧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十七大特别是十七届二中全会后,我国政府体制在大部门制体制改革方面又迈出了更加可喜的步伐。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实行了“大工业”,撤销了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实行了“大交通”,成立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邮政局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实行了“大人保”,撤销了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接着还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国务院直属机构改为卫生部管理的国家局。大部门体制改革的这些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
    大部门体制又称大部门制,是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要素设置部门,把政府相同或相近的职能整合归入一个部门为主管理,其他部门协助配合,或把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机构合并为一个较大的部门,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大部门体制的主要内涵和特征是:1、职能有机统一。 按照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设置机构,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承担,一项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不搞职责交叉,不搞同一事项由几个部门都管。2、机构综合设立。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后组建若干精干的大部门,承担政府某一方面的职能。这些大部门履职范围宽,涉及领域广,组织形式优,协调问题顺,部门内部工作联系衔接融洽。3、运行机制高效。大部门把外部协调变成了内部协调,避免了推诿扯皮;工作流程由原来多个系统、多个渠道变成了一个系统、一个渠道,加之层次减少、环节压缩,办成效率明显提高。4、机构序列合理。政府主要由大部组成,取消了大量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了办事机构,使得政府机构序列精干优化。
    运行大部门体制改革,重点可把握这样几个问题:1、政府机构与党委职责相近和相同的部门联合设置。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党委的工作和政府的工作密不可分,因而在机构设置上有些完全可以合并或合署。党委的纪检部门和政府的监察部门综合设置、合署办公,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除此,其他一些部门也可考虑综合设置,或“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或“合署办公”。目前我国乡镇党政机构的综合设置,就符合我国国情并且有效。2、最大限度地减少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的办事机构。2008年政府体制改革中,已经取消了大量的议事协调机构,但保留下来的仍然偏多。大部门体制实行后,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应存在,确实需要在政府层面上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也不要设立实体性的办事机构。3、优化部门的内设机构。大部门内体制不仅指部门的设立要综合,而且指部门的内设机构也要尽量的综合和精干。在中央政府部门内部,司局的设置要少而精。为了有效地开展某一方面工作,可考虑在大部门下设立国家局。4、鼓励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进行“大部制”(厅、局)设置。地方和中央情况不同,各地情况也千差万别。在强调建立大部制的总的要求下,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尝试,不搞一刀切,不搞上下对口。这样,一些地方的机构数量还会更少一些。
    进行大部制改革,既是一个迫切的任务,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就包括大部制改革基本完成。为此,需要对未来几年大部制改革的总体规划进行研究,其中要重点考虑2013年和2018年两次政府换届时大部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在大部门体制改革的实施上,要总体设计,精心组织,逐步进行,积极稳妥,妥善处理好机构撤并、人员分流等问题,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节选自:《中国行政管理》2011年第12期《政府体制改革》
作者: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王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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