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深层次的文化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发布日期:2012-02-24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全球化浪潮对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涤荡是全方位的,在这一浪潮的裹挟下,中国社会也在不知不觉中加入了全球化的行列。一般而言,社会可以分为社会结构、政体和文化三个部分。在全球化话语的映射下,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一方面,文化产业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如何实现先进文化对我们国家科学发展的引领作用是我们党必须面对的现实而紧迫的问题;另一方面,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激荡,文化在各国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基础性地位和战略性作用越来越凸显,如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如何增强与我们的经济硬实力相称的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如何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这些业已成为当务之急。在这一宏阔的时代际遇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文化体制改革已不是一个新概念、新话题——改革开放 30多年来,文化体制改革一直伴随改革的每一个阶段,只是各个阶段的改革的中心环节和任务不同而已;但文化体制改革也不是历来就有、永远存在的改革运动。回溯历史,我们发现:新中国成立之时,我们执行了一个较为适合那个时代的社会主义文化体制机制,在“文革”前取得很大成就,在当时而言,没有改革的时代需求;随着“文革”对原有的文化体制的严重破坏,再加上经济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和转型,改革开放伊始,新时期对文化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的要求就应运而生。

  文化体制改革不是简单否定既有的体制和成绩,也不是隔断原有体制发展的历史进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深刻转型,我们党在坚持社会主义文化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对文化生产关系中的体制机制进行了调整,充分表明我们党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中的自觉性,自从改革开放开始以后,这项事业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些宝贵探索取得了很大成绩,也是进一步推进文化改革、创新的基础。详言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或三个时期)。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这一时期属于我国文化体制的恢复和改革的起步阶段。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其他领域的改革也逐渐展开。相应地,在文化战线和知识分子政策上我们党实现了拨乱反正,文化体制开始恢复到“文革”前的正常轨道,文化迎来了社会主义繁荣发展的春天。1979年10月,邓小平在中国文艺工作第四次代表大会上,论述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这是新时期党重新认识和调整文化的关键点,“文艺领域的行政命令必须废止,衙门作风必须抛弃”(《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同时,明确了新时期文艺发展的其他方针政策。1983年6月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拉开文化体制改革序幕,“文艺体制需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改革。”(《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到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繁荣文艺的若干意见》,鲜明特点是提出了“双轨制”的改革要求,开始摸索文化体制的良性运行机制。由于受我们党主观认识制约和时代没有对文化体制改革提出急切要求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一阶段的文化体制改革刚刚起步,没有实质性突破。

  (二)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这一时期属于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和展开阶段。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后,我们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各个领域的改革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此时的文化体制改革也得以不断向前推进:明确提出了文化具有产业和意识形态两方面属性;在文化单位内部改革上,建立健全了以“三项制度”为重点的激励竞争机制。2000年10月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五’计划建议”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文化产业”概念。这一时期对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有所深化,指导思想上由对文化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的思想转变。在经营体制上,努力培育文化市场及其主体,规范市场秩序。到2002年共组建70多家文化产业集团,极大地加快了市场机构调整的步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文化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200多种与文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等,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文化市场环境,为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良好的可能和契机。

  (三) 党的十六大到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这一时期属于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的新突破和长足进步阶段。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文化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大类,提出了文化生产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发展文化产业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文化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的论断。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文化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企事业文化单位依法经营”的文化管理体制。2003年,决定在北京、重庆、深圳等9个省市和35家国有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是繁荣文化的必由之路。”(《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此后,文化体制改革在全国范围展开,体制机制创新成为新阶段改革的重要特征。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取得新进展,文化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而把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行管理,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建设认识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文化发展实践上的一个重大创新。

  回顾我国过去30多年的文化体制改革历程可以看出,我国的文化体制改革是体制内改革快于体制外改革,外层制度改革快于核心制度改革。众所周知,文化体制改革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之源,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有的体制弊端开始显现:与原来国企改革政企不分相似,政府与文化单位间的责权尚未理清;另一方面,政府主管与市场主导发生矛盾,文化服务大众的公益性与文化产业经营性的关系尚未理顺。这就导致我国文化发展缺乏内在动力,文化体制改革面临着对市场化的恐惧和对文化内容放松的担心,反映在文化体制改革的观念上就是对改革认识的不足,这难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也不能在全球化的今天真正实现文化现代化。至此,在新的时代境遇下,文化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已成大势所趋,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探索从深层次上对文化体制的改革已势在必行!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成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