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理论前沿

行政体制改革应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

发布日期:2011-04-25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行政体制与各方面体制密切相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这就决定了推进行政体制改革是在新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环节。“十二五”规划纲要在部署行政体制改革时,首先强调的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行政体制改革为何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如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准确把握这些问题,对于在实践中更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体制改革之所以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是因为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中的基本问题,是政府一切活动的起点,行政管理的其他要素都是由政府职能派生出来的。职能定位是否正确,是政府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关键。行政体制改革致力于转变政府职能,就抓住了行政体制改革的“牛鼻子”。一般而言,政府职能主要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围绕这四个方面,我国在转变政府职能上作出巨大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比如,以间接管理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方式有了较大改变,针对企业以及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大幅度裁减;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不断加强;等等。然而,由于传统行政体制的惯性运作,政府职能转变远没有到位,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事不分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的事,甚至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因此,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当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重要推动力。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但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成效有限。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前脚”迈出简政放权的门槛,“后脚”又想方设法退回原来的“领地”。一些政府部门往往强调自身职能的特殊性而否认行政体制改革的一般原则,抓住一些可以而且应当放松的管制不放。这些现象显然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权力本位”等思想观念有关。因此,政府职能转变要取得突破性进展,有赖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继续清除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合时宜的行政观念,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服务为先的思想观念。
    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落脚点。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服务型政府。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以“管理就是服务”为根本理念,为社会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现代政府。而这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许多情况下是私人或社会不愿意提供或者没有能力提供的。换言之,服务型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不能也没有必要事无巨细地大包大揽,而是应该把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情交出去,重点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不断提高能力。
    把有效性作为衡量标准。这里所说的有效性,实际上就是要求政府职能转变以“三个有利于”为衡量标准,依据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跟踪问效并及时反馈,不断调整方针政策、方法步骤,从而使政府职能更加贴近社会的现实需求。比如,改革开放初期,由于经济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因而政府职能更偏重于经济发展。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就要求必须及时加强政府基本职能中的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必然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