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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改办对省本级行政监管事项进行清理

发布日期:2014-05-04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审批事项,使编制公开的《河北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版)》在项目类别上与国务院公布目录保持一致,便于以后的衔接落实工作,省审改办对省本级行政监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并在我省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行政监管类别。

    3月初,省审改办印发通知,对省本级行政监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对我省目前实施的行政监管事项逐项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清理调整计划、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4月上旬,省审改办按照在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行政监管类事项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行政监管逐项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能够对应国家公布目录的项目,或是设定依据充分、确实具有审批性质的,调整为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审批权在国家部委,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初审的事项,参照兄弟省市做法,作为为国家部委服务事项单列,不在我省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中计数,其中仅组档上报、无审批性质的,调整为部门日常管理事项;三是属于部门工作职责、无审批性质的,调整为部门日常管理事项。目前,行政监管类事项的全面清理规范工作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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