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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编委办认真落实市编委主任马誉峰同志批示精神

发布日期:2013-03-04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2月8日,保定市市长、市编委主任马誉峰同志对机构编制工作作出批示:“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严禁超编进人,严格程序。”保定市编委办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领导指示,在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采取三项举措切实落实领导批示精神。
    一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对市直部门科级干部职数科学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实名制信息。建立编制年度使用计划申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申报编制年度使用计划,市编委办进行编制使用审核、核准,统筹使用全市编制资源,确保科学合理使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情况专项督查,尤其是加大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联合检查。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办理程序。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的“红线”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行政编制,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单位调配、录用、招聘人员等必须经过编制使用核准方可办理,并严格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发放工资的程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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