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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全面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2-03-2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为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基础建设,确保实名制信息准确无误,根据省编委办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统一部署,沧州市全面安排部署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

一是制定核查方案。市编委办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编委办《关于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1245号)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印发《沧州市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实施方案》,扎实安排全市机构编制信息核查工作。二是确定核查范围。对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核查。三是明确核查内容。以全省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依托平台网络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编制核定情况、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实有人员情况、编外用人情况进一步核实,全面掌握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同时修改、补充、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所有信息数据,确保机构编制数据真实性和实名制信息完整性。四是细化核查步骤。核查工作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清理、规范整改、评估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市编委办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县(市、区)编委办负责县级(含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全部完成。五是严肃核查纪律。市编委办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核查工作,切实做到台帐、平台数据和单位现状完全统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边核查、边违纪的行为要予以查处,确保此次核查工作圆满完成。

 

(沧州市编委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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