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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在邯郸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市机构编制工作用语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1-12-15 信息来源:体制改革处

   

    

 

   
 
    12月7-9日,中央编办在邯郸召开全国部分省区市机构编制工作用语研讨会。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司司长王龙江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编委办主任赵继春、邯郸市常务副市长丁英辉出席会议并致辞,河北省编委办副主任刘修起出席会议,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司三处处长王俊清主持会议。北京、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西、四川、陕西11个省区市编办政策法规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地方编办对中央编办组织撰写的《机构编制工作日常用语释义》(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就《释义》的进一步修改完善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王龙江司长通报了中央编办全年的政策法规工作和明年工作安排。各省区市编办政策法规处的负责同志汇报了自身建设情况,就进一步推进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进行了座谈。
    王龙江同志强调,近年来,随着机构编制工作的逐步规范,中央编办领导对加强基础研究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编办主任王东明同志提出的构建“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将法制化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
    王龙江同志指出,加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基础研究,组织撰写《释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深化机构编制基础研究的迫切需要。机构编制系统体制理顺了,队伍壮大了,抓好基础理论研究应是各级编办亟待加强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提高机构编制“三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机构编制管理是编办的老本行,基本功,搞好管理,提高“三化”水平,首先必须将一些“最常用、最有用、最管用”的基本概念弄清楚。三是做好“三定”工作的迫切需要。在“三定”制定过程中,对“三定”规定语言体系中常用、常见的用语能有一个共同的遵循。四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借助编撰《释义》,使机构编制系统的同志们不断加深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达到“出成果”和“出人才”的目的。
    王龙江同志要求,《释义》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部基础工具书,编撰工作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从体例框架、条目选择、释义方法、规范表述等各个方面进行完善,需要各级编办高度重视,围绕研讨主题,积极思考、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借助集体智慧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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