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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展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回头看”工作

发布日期:2011-08-03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编委办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实名制基础信息质量,实现动态管理,近日,石家庄市下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回头看”工作。通知明确了这次“回头看”工作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编办和市直各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编办下发的机构改革方案、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准文件以及人员花名册、工资表,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电子编制证已入库的机构编制数据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充实和完善机构编制和人员数据,确保在职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同时,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台账。一是各县(市)区编办要将近年来本级机构编制文件全部扫描上传到信息平台;二是各县(市)区编办和市直各部门要对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电子编制证台账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完善,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台账。
    通知明确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回头看”工作,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市编办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为自查自纠、检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通知还对此次“回头看”工作和机构编制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明确专人,规范管理,认真做好编制使用核准、人员出入编手续和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变更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在接到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机构编制变动文件,以及在机构、编制、人员等实名制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编制证和市公务内网报送变更信息。市编办在网上进行受理、审核和办理。县(市)区编办负责本级机构、编制、人员等实名制信息变更的受理、审核和办理。通知强调此“回头看”工作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公开公正,防止弄虚作假。对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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