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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三坚持三引领”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

发布日期:2020-12-09 信息来源:衡水市委编办

坚持素质提升引领,夯实履职尽责基础。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规制度作为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政策文件、线上学习外地经验做法、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讨论等多种方式,促进全体人员熟悉掌握监督检查相关知识。树牢“机构编制法定化”理念,在日常办理机构编制各项业务中做到坚持原则、严把关口,有效预防各类违规违纪事项发生。

坚持问题整改引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在研究吃透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三个方面,向市、县两级同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清存在问题,并督促部门限期整改。扎实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限期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全面、深入、细致查清问题,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建立《机构编制问题台账情况统计表》,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全面梳理排查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情况,从严查处超编进人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超编增量,确保减少存量。

坚持动态监管引领,强化内外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渠道的优势,通过畅通“12310”举报电话转接、网络和电子信箱举报平台等渠道,及时办理答复咨询、建议、投诉,实现对机构编制问题的动态监测。加强台账动态管理,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并每月更新,实现对问题整改的动态监管,有力促进该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在门户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公开机构编制政策、业务范围、审批规定等内容,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促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机构编制事项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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