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首页 > 市县动态

沧州市不断开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0-04-20 信息来源:沧州市委编办

沧州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统筹配置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因地制宜创新,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组建完成,改革成效正在逐步显现。

建立执法清单,明确职责边界。公开执法事项清单,包含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市本级五个领域公布执法事项清单1029项,16个县(市、区)公布执法事项清单23625项。注重理顺市县乡三级执法职责,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受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领导和监督。

整合执法队伍,科学设置机构。深入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进行调研座谈,就五个领域的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组建、执法机构设置、执法层级设定、执法人员编制锁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改革意见,精准掌握各类情况。依托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有关文件,结合权力清单,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对执法案件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综合执法情况底数,为完成改革奠定坚实基础。结合沧州实际,设置五个副处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6个县(市、区)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76个。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及改革目的、意义、程序和方式,树立“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就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积极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理论内容列入干部教育计划,作为各级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班的必修课。截止目前,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和其他培训机构,共进行常规和专题培训20余次,受培人员涉及县(市、区)、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13号

冀公网安备 13010502001531 号

冀ICP备18002309号-1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