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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编委办多措并举 圆满完成设置行政审批局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6-08-11 信息来源:保定市编委办

       按照省编委办《关于扩大设置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的通知》(冀机编办〔2016〕37号)要求,阜平县、涞水县、高碑店市被确定为全省扩大设置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单位。保定市编委办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主动超前,认真谋划。为做好试点县设置审批局工作,市编委办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深入调研,主任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市编委办主要领导的积极争取下,扩大试点范围,省将阜平等3个县(市)列为设置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同时,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学习国家级试点市县设置审批局工作,为改革积累经验。
       二是深入调研,制定方案。市编委办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先后7次到阜平等三个试点县(市)实地调研,对开展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摸底。在深入调研的基层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在阜平等三个县(市)开展设置行政审批局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编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市编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三是积极推进,按时完成。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的要求,指导3个试点县(市)制定了审批局机构组建方案,按照政策要求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市编委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并经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领导批准同意,批复了3个试点县(市)组建行政审批局方案,3个县(市)分别组建行政审批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明确了行政审批局的职能、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宜。
       四是积累经验,勇于创新。此次设置审批局试点工作,在组织领导、方案制定、机构组建、具体实施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创新体制机制、理顺部门关系、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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