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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扎实开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督导检查

发布日期:2016-07-31 信息来源:香河县编委办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近期,香河县编委办会同政府督查室、法制办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听取专题汇报、现场座谈、实地走访、审核相关文件等方式,对政府各部门是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督导检查。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督导工作开展前,县编委办印发了《关于对县政府有关部门是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会同政府督查室、法制办召开协调培训会,对督导检查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要求参与督导检查的人员首先要学习各种文件和规定,熟悉各单位的审批事项,同时要求各部门对照督导内容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准备相关文件材料以备检查,并明确了一名主管副职负责督导工作,为督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检查是否实行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二是检查是否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三是检查是否推行受理单制度;四是检查是否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五是检查是否编制服务指南;六是检查是否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七是检查是否严格规范行政审批收费和有关中介服务。督导组针对七个方面的内容,走访了40个政府部门和政务服务中心,重点了解“一个窗口”受理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的情况。
       三、深入了解,直面问题。督导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现场座谈、审查材料等方式,全方位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了解。通过与审批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面对面接触,了解审批流程、制度落实、窗口服务等情况,全面、详细地掌握了各部门规范行政审批的开展情况。同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填写了《督导内容完成情况统计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四、梳理汇总,提出建议。督导组经过认真梳理汇总,撰写了情况汇报,对好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梳理出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确保各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与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相一致,做到目录外不审批,清单外无权力。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并尽可能的整建制入驻。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推行“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科室办理,一个窗口对外”的“三个一”部门审批运行管理机制,避免工作交叉、互相推诿、多头管理。四是抓好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衔接的同时,探索建立实施行政审批部门绩效考核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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