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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加快不动产登记改革进程

发布日期:2016-07-25 信息来源:磁县编委办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举措,多年以来一直是全国上下关注的大事,从2015年12月1日河北省首家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磁县挂牌成立以来,磁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迅速全面展开,创造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的“磁县速度”。
       一、高度重视,快速推进。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以来,磁县高度重视,提前谋划,迅速启动。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和部署,印发了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磁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磁政办字〔2015〕40号),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机构编制、财政、国土、住建、农工委、林业、地税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安排部署工作,研究提出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遇到的各类问题,为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改革助推,整合加力。为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简政为民的目的,磁县编委办组成专门工作组,深入国土、农工委、住建、农牧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于2015年11月4日印发了《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对国土、农工委、住建、农牧等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进行了整合,在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加挂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的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按“编随人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县住建局原负责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的7名人员整合到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相关的机构、职责、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理顺,2015年12月1日,河北省首张《不动产登记证》在磁县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颁发,磁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启动运行。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为确保能够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求,磁县政府投资90余万元对320平方米办公场地进行了升级改建,建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场所。全新配备了电脑、高拍仪、打印机、复印机、触摸屏查询机、排队叫号机等办公和便民设备,完成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软硬件设施建设工作。同时,为方便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批,投资开发了县级不动产登记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可实现网上受理、审批、统计、分析、查询等相关业务,大大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服务效率。
四、简化程序,提质增效。进一步整合登记业务,简化登记程序,完善并形成新的登记业务流程。根据不动产登记业务特点,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内设置了“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交费、缮证、查询”等12个服务窗口,针对群众业务办理量的需求,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平行受理窗口,形成“一个窗口受理、一套资料传递、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服务体系。截止到目前,共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06件,不动产登记证明1025件,办理抵押登记1011宗,帮助企业融资11.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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