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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采取措施规范“两个清单”动态调整

发布日期:2016-06-30 信息来源:石家庄市鹿泉区编委办

       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是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保证。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两个清单”的调整工作成为必然,为使“两个清单”调整规范,石家庄市鹿泉区采取两项措施加以明确。
       一是明确调整情形。在什么情况下,对“两个清单”进行调整,首先确定行政权力清单的调整情形。权力清单根据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权力要素等内容,规定了因法律法规颁布、修改、废止,导致原实施依据发生变化的;上级政府取消或下放行政权力事项,需对应取消或按要求承接的;行政机关职能调整,相应增加或不再实施的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承办机构、法定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要素需进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含子项)合并及分设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发生变化的等确需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的具体情形。责任清单的调整,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内容相应的调整责任事项。
       二是明确工作流程。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摸索出了“两个清单”动态调整的工作流程,区审改办是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管理机构,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明确了这两个部门的工作定位,相应的工作流程也就建立起来了。具体就是:调整事由发生--相应部门向审改办提出申请--审改办提出审核意见--区政府审定发文--调整清单。通过工作流程的制定,使各个环节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了工作流程的规范,提高了工作效率。
       截止目前,对衔接取消下放及政府机构改革涉及整合的6个单位“两个清单”的调整工作已经完成。调整后鹿泉区行政权力事项1289项;责任清单的主要职责494项。调整后的“两个清单”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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