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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扎实做好2020年度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24 信息来源:滦州市委编办

为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滦州市以规范管理、服务大局、提高监管水平为根本,克服疫情影响,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超前完成全市247家事业单位2020年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公示率100%。

精心准备,提前部署。该市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广泛涉猎财政、审计等业务技能,了解资产负债各科目情况,为受理法人年度报告做足准备。2021年1月1日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填报内容、公示程序、报送时间等作出明确要求。

跟踪指导,优化服务。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电话等多种信息渠道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进行线上指导,将视频课件、系统操作流程统一发送到各单位办公邮箱,供学习参考。树立“管控有限、服务无限”思想,梳理汇总网上受理年度报告材料中常见问题及解答回复意见,便于快速回复,确保及时受理提交材料、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及时回复咨询解答,年度报告通过率大大提高。

严格审核,强化责任。严格审核各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对事业单位执行《条例》《规定》和实施细则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受理法人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的事业单位登记信息变更不及时、单位净资产减少幅度大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限时办结。及时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情况反馈给举办单位,实现共同监督、齐抓共管。  

加强监管,提升效能。探索监管“一条线”工作机制,以法人年报为纵线,以事业单位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为手段,对单位日常运转、职责履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监管。以法人年报内容为基础,形成事业单位专项检查清单,对各单位开展评估核查,发现履行职责不到位、自身建设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及时整改,实现了事业单位日常监管与法人年报公示工作“双向互动”、共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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