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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部门收支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日期:2013-11-12 信息来源:综合处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决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097.458016 一、一般公共服务 1270.2457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二、公共安全  
三、事业收入   三、教育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科学技术 5
四、经营收入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五、附属单位缴款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66.46068
六、其他收入 40.414101 七、医疗卫生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29.48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137.87212 本年支出合计 1371.1863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346.489145
上年结转和结余 579.803408    
收入总计 1717.675525     支出总计 1717.675525
注:收入项目中的“财政拨款”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决算数
合计 148.03
1、因公出国(境)费用 15.62
2、公务接待费 2.43
3、公务用车费 129.9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0.46
          (2)公务用车购置 19.52
    注:本表“三公”经费包括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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