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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第50号(设立)

发布日期:2012-02-06 信息来源:河北机构编制网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下列事业单位已经河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公告。
 
1、“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中心(培训教育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中心(培训教育处)
法定代表人:
李广平
开办资金: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组织继续教育示范活动及交流合作;指导行业建立继续教育制度和编制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参与组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住所:
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118号
登记号:
113000001359
举办单位: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风辉
开办资金:
10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和管理等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参与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承担各类保障住房建设房源、保障对象等情况的统计汇总、整理分析 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推进工作 指导各地保障对象的准入、退出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使用工作和资产运营、管理等具体事务 承办全省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使用及相关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
登记号:
113000001360
举办单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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