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统一管理省级和河北历史档案资料 接收省级单位档案并进行业务指导,征集有关档案资料 馆藏档案资料整理、编目、鉴定、保护和开发利用等 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查阅服务 档案、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制定全省地方志编纂业务规范和方案并组织评审验收 指导编纂地方志,组织编修地方史 档案、地方志宣传及理论研究(原:集中统一管理省直机关和原热河、察哈尔省各历史时期的档案资料。接收省直各机关、单位应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与我省有关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整理、编目、保护、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管理等工作。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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