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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村乡综合...

发布时间: 2017-09-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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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村乡综合清单(2017年版)》的

     

 

兴村乡、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村乡开展乡镇清单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17]25号),编制完成了《兴村乡综合清单(2017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公开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兴村乡要依据本次编制的综合清单,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其他权责中依申请办理的事项,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同时在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便民服务大厅等向社会公开《兴村乡综合清单《2017年版》和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兴村乡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履行工作职能,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对综合清单未明确但应由兴村乡管理的事项,要切实负起责任,需列入综合清单的,按照程序办理。

三、加强沟通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向乡镇延伸的要求,根据本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将适宜在乡镇行使的行政权力或事项按程序下放到乡镇。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兴村乡清单落实工作的指导,对口帮助兴村乡制定事项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指导兴村乡县乡村服务平台建设,保障平台顺利高效运行

 

 

附件:兴村乡综合清单(2017年版)

 

 

河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30

 兴村乡综合清单.xls

来源:河间市编办
责任编辑:河间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