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政办〔2015〕132号
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我县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县本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共200项。清理后,在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现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本着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到规范审批条件,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目录化管理,未纳入目录的事项,一律不得再以行政审批的形式实施。县政府部门初审报国家、省、市审批的事项暂不列入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三、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的从其规定。县审改办要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提出县本级审批事项及目录调整的意见,并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附件:2015年怀来县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
怀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