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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路北区2016年版...

发布时间: 2017-02-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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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镇、果园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根据唐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对河北省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衔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我区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类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布《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路北区2016年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公布的《通用目录》,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制定形成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通用目录》的权威性、严肃性,未列入通用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实施。

二、及时全面公开。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区编办(审改办)在唐山市路北区机构编制网公开通用目录。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通用目录公开后,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任务变化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本部门的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报区编办(审改办)备案后及时公开公示。

附件:《河北省县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路北区2016年版)》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2017222

通用目录附件.xls

 

 

来源: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唐山路北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