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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1-21 点击次数:?
关于调整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
中介服务事项的公告
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关于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冀审改办〔2016〕4号)、《关于衔接落实河北省审改办取消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承审改办〔2016〕4号)涉及内容进行了衔接。经梳理,此次省、市审改办取消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中共涉及我县6项。
现依据《关于衔接落实省、市审改办取消一批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隆审改办〔2016〕5号)对全县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进行调整,其中中介服务事项减少12项,增加1项;技术性服务事项减少7项,增加1项。调整后,设定依据充分予以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115项,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4项。
附件:1.设定依据充分予以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
隆化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1.中介清单调整公告及表格(2016年11月版)依据隆政办发[2016]41号.doc
来源:隆化县编办
责任编辑:隆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