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隆化县机构编制网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印发《隆化县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6 点击次数:?
【字体:

隆政办发〔201721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隆化县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

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隆化县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6

 

 

隆化县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承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开发区和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中共隆化县委办公室、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化县“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2)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清理规范行政权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效能,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责体系,为建设美好隆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职责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权力,要进行全面清理。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

(二)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在依法确定行政权力的同时,明确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

(三)坚持简政放权原则。坚持简政放权,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坚持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

(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施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州街道办事处。

四、主要任务

20174月启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20176月底对外公布。

(一)清理行政权力事项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乡镇、街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类10类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填写《隆化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统计表》。

(二)审核确认权力事项

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在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提出保留、取消、承接、整合等清理规范意见。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变化和中央、省、市、县下放的行政权力,做好承接工作;确需保留的权力事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要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进行整合;对属于县级部门的行政职权,研究提请县政府取消、下放、整合、加强的意见建议。

(三)明确行使权力责任

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建立责任体系,完善追责办法,体现权责匹配、权责一致。按照相关原则和依据,认真梳理细化本单位职责,厘清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制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明确本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开展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确认工作,对保留的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及其责任追究路径进行梳理,做到落实到条、细化到款,变为具体责任清单条目,填写《隆化县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统计表》。

(四)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对清理后保留的权力事项,依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优化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则设置流程。同类行政权力且运行流程基本相同的,可绘制通用流程图。

(五)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等通过便民服务大厅、政府门户网站、乡镇、街道公开栏等予以公开,权力清单要明确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等,责任清单要明确主要职责、具体事项、责任股室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新确定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流程图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根据法定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要求,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流程图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七)严格责任追究

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权力承担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权力行使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乡镇、街道梳理编制(426日至514日)。各乡镇、街道按照“谁行使、谁梳理”的原则,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按要求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提出梳理意见,绘制相关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并将保留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流程图报县审改办。

第二阶段:县直部门审核(515日至611日)。县审改办会同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按照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要求,统一确定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目录,统一责任清单事项、运行流程,综合相关情况后再次反馈各乡镇、街道。

第三阶段:公示公开(612日至630日)。各乡镇、街道按统一确定的“两个清单”修订意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两个清单”,并通过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服务窗口等方式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抽调专人集中开展乡镇、街道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审核工作。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详细拟定实施方案,依法依规确权确责,打通“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4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人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送县审改办备案。

(二)全面清理,无隙衔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机制和相关程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既要摸清本单位权责事项的总体情况,又要理清每一项的内容和运行程序,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及其责任。要主动加强与县对口、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特别要做好县级相关部门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对应衔接及其责任落实工作。

(三)加强宣传,限时督办。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县审改办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予以公布。要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人员责任。

 

附件:1. 隆化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统计表

      2. 隆化县乡镇、街道责任清单统计表

隆政办发〔2017〕21号 隆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化县建立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4月26日.doc

 

来源:隆化县编办
责任编辑:隆化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