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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

时间:Jan 7, 2019 10:07:46 AM 作者:临西县编办

临机编20191

 

临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县直各部门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年度报告的对象和时间

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时间自201911日开始,至2019331日结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年度报告申报方式和程序

年度报告全部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登记系统”)在线提交完成。具体程序为:

(一)各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安排所属事业单位对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法人登记情况不一致,应当按规定先行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再进行年度报告工作

(二)在线填写。事业单位登录“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使用二维码图片登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录”,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三)举办单位审查。事业单位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与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一并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举办单位决定可以公示的,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决定不予公示的,在“举办单位意见”签署“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予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四)在线提交。事业单位再次登录“事业单位在线”(http://gjsy.gov.cn/),将举办单位盖章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扫描成图片格式分别上传。其中,《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材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状态显示“已提交”即为提交成功。

(五)事业单位将经过保密审查可以对外公示的纸质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中,与上传的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状态显示“已提交” 

(六)《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内容经保密审查不宜对外公示的事业单位,纸质版《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不需扫描或拍照上传网上,与网上提交的其他材料一并报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年度报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2018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需注明会计年度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亲笔签名,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及主管部门财务专用章。
    (四)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再提交。 
   (五)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再提交。
   (六)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再提交。
   (七)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文件复印

年度报告结果公示

(一)年度报告法定时限截止后,登记管理机关将经审查可以对外公开的年度报告内容在临西县机构编制网”网站“登记管理”专栏向社会公示。

(二)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网上公示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不需再向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纸质材料,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由事业单位自行留存,以备抽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法定报告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管以及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年度报告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2018年度报告情况作为2019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工作责任。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要认真如实填报,全面、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报送年度报告时,如有变更事项,应先办理变更登记,后进行年度报告公示。按照这次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调整的事业单位,要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各举办单位要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所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符合保密要求。年度报告一经举办单位审核通过即在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公示,内容将不能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要对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违规记录多的单位提高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与事实不符的投诉举报,登记管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处理,以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处罚力度。事业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登记管理机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责令整改;对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依法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的处罚。同时通过临西县机构编制网等向社会公开。

其他要求

(一)事业单位可登临西县机构编制网(www.lxxbb.gov.cn网站“下载园地”中下载《2018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变更、注销资料汇总》查阅《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和问题解答,了解各类事项办理要求。

二)事业单位法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因逾期不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暂停办理其相关事业单位各种业务,并其举办单位进行通报

(三)临西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临西县县委东楼40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98571318

电子信箱:lxxbw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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