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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
发布时间: 2017-02-09 点击次数:?
临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
通 知
临政办字【2015】51号
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2015〕34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邯政办告〔2015〕3号)要求,我县对国务院、省、市政府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衔接。我县有对口衔接任务的事项共33项。现将衔接目录予以印发。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附件:《临漳县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临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临漳编办
责任编辑:临漳县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