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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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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政办发〔2015〕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安排部署,确保按时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2015年6月2日

 

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和《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秦政办字〔2015〕6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全面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更好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厘清权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解决职责交叉分散和管理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着力构建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基本原则

1.职责法定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编制部门责任清单。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

2.问题导向原则。围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以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重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公共服务,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重叠和责任缺失、服务缺位等问题。

3.便民高效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部门职责,并及时公开责任清单(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事项除外),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信息、办理业务、开展监督。

、实施范围

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范围基本一致,即县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不含垂直管理的国税、地税、气象、烟草、邮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单位)及部门管理事业机构(单位),以及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

乡镇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一并参照实施。

、工作任务

(一)梳理部门职责。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部门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专项业务和其他事项等顺序,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对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部门职责需要重点加强和增加的,要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突出公共管理和服务供给。

(二)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的履职界限,解决部门职责交叉重叠问题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据现有规定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落实监管责任。

(三)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制度措施。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各部门要针对权力取消、转移、下放、保留等事项,按照监管对象或监管领域,分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本部门、社会组织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明确监管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和处理方式。重点针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领域,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

(四)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根据基础性服务、经济性服务、安全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等类别,梳理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重点是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接收社会监督。

(五)公布实施与动态管理。对各部门梳理并按照规定格式和体例形成的责任清单,由县编委办进行审核,并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要建立部门职责常态化管理机制,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形势变化,定期对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按程序进行调整和公布。

、工作安排

我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工作于20156月底前完成主要分为三个步骤:

(一)“一报一回”:各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在前期编制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本部门职责,填写《部门职责登记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等表格(见附件13),制订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样式见附件4),于201569日前将本部门责任清单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编委办。部门所属事业机构(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编委办集中时间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初审,于2015615日前向各部门反馈审核意见。

(二)“二报二回”各部门针对初审结果提出修改意见,报编委办进行再次审核,在与部门沟通达成一致后,编委办于2015623日前将再次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进行确认。

(三)公布实施:经各部门确认后,编委办将最终确定的部门责任清单报政府审定。20156月底前,级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经政府审定的本部门责任清单,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汇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班子,细化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县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把建立责任清单制度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两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同步推进,构建规范化、法制化的部门职责体系。

(二)强化公开,规范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不宜公开的责任事项外,应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责任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责任清单的规范化管理,各部门要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提出调整完善责任清单的意见,并按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开,形成既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又相对稳定的责任清单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确保落实。县编委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统一的工作规范、标准和程序,并跟踪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和县编委办的联系,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和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要实行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

 

附件:1部门职责登记表

   2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3.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4.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样式)

 

 


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股室

备注

1

 

 

 

 

 

 

 

2

 

 

 

 

 

 

 

3

 

 

 

 

 

 

 

 

 

 

 

 

 

 

 

注:1.根据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

1

 

 

 

 

 

 

 

 

 

2

 

 

 

 

 

 

 

3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附件4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样式)

(职权名称:×××)

 

单位:××××(公章)

 

一、监督检查对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四、监督检查措施

 

五、监督检查程序

 

六、监督检查处理

来源:卢龙县编办
责任编辑:卢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