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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滦南县服务品牌创建和优化服务实...

信息来源:滦南县编办 发布时间:2018-04-20 发布者:滦南县编办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南县服务品牌创建和优化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滦南县服务品牌创建和优化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0     

 

 

 

滦南县服务品牌创建和优化服务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双创双服活动和唐山市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叫响投资到滦南,发展无障碍的环境品牌,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营商环境新特征,聚焦打造四最品牌,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导向,聚焦投资者需求和群众满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形成特色品牌。

二、目标任务

各单位、部门立足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突出一个或几个方面开展特色品牌培育(创建)或优化活动,形成在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叫得响的服务品牌,在全县实现一个单位一个品牌、一个部门一个特色

三、创建要求

(一)品牌名称简短有力。用精炼短语概括出服务品牌名称,要求形象贴切,朗朗上口。

(二)内容、举措突出特色。围绕本单位所承担的市、县年度重点工作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活动内容,要求内容突出单位特色,举措具有可操作性强。

(三)理念先进精辟。品牌创建工作与新时期、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相一致,与科学发展观相契合,立足本单位承担重点工作,找准努力方向和着力点,力求出实绩,出精品。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2018年4月20日-5月10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提炼本部门、本单位优化营商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谋划具有发展潜质的服务品牌,精心制定服务品牌创建和优化服务方案,务必于510日前将将本部门《方案》报送至县优化营商办(行政办公中心0620房间)。方案要包括创建的品牌名称、主体活动、工作举措、服务标准、服务制度等内容。

(二)品牌创建(2018年5月11日至7月31日)。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品牌创建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品牌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对创建活动主题、活动载体、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行大胆探索、大胆尝试、大胆创新,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创建投入,丰富品牌内涵,创新品牌载体,扩大品牌影响,提升品牌价值。

(三)检查验收(2018年8月1日-8月31日)。由县优化营商办结合相关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抽查第三方等方式,对各单位品牌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重点督导,确保创建效果。

(四)总结提升(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完善本单位品牌体系,巩固创建成果。对创建过程中的好做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形成经验材料在全县进行交流推广,对成绩突出的给予全县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品牌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过问,要明确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

(二)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广播、新闻、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服务品牌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将创建活动全程置于阳光下,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服务品牌创建的深厚氛围。

(三)注重实际效果。要把群众的满意作为检验创建工作的唯一标准,要围绕群众需求,出实招、办实事,真正让群众受益,防止轰轰烈烈、华而不实。

(四)严格监督考核。把品牌创建工作作为考核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滦南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比办法》。县优化营商办要进行跟踪督导,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没有达到工作进度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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