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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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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严禁超编进人,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报流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使用编制规定

按照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和人员增长,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配备人员,已超编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编,根据工作需要,确需补充人员的,向县委编办提出增人用编申请,县委编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认真把关,从严控制使用编制数量,增人用编申请按程序经县委编办审核,提交县委编委研究同意(新增财政供养人员需报请市委编办批准)后,由组织或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使用人员规定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使用人员工作的通知》(隆办字〔2019〕51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凡是能通过部门内部挖潜、系统调剂人员、区域统筹编制等方式满足工作需求的,一律不得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行政机关或是其所属事业单位在短期内无法补充紧缺人才,且不能或不宜通过购买项目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向县委编办提出申请,县委编办本着从严审批、精简效能的原则,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数量的审核把关,经提交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后,由组织或人社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严肃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委监委、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建立综合约束机制,共同做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凡是未经县委编委审批擅自招聘工作人员的(含合同工、临时工),财政部门不予拨付经费,人社部门不予办理各类保险,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予以追责问责。

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流程图.doc

                                    中共隆尧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9月19日



来源:隆尧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隆尧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