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相关政策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绿化管理及园林绿化的方案设计、建设管理,新、改、扩项目配套绿地审查及竣工验收;加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绿化、亮化、防汛、公园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行为;负责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及液化气供应保障;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设施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相关政策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绿化管理及园林绿化的方案设计、建设管理、项目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绿化相关项目审批,并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加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亮化、城区防汛、公园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市政基础设施行为;审批占用、挖掘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及液化气供应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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