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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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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

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涞政办[2016]83号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衔接省政府部门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0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类3项;衔接省政府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类1项。同时,将新梳理2项行政权力事项列入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现一并公布。为做好上下衔接工作,确保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要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与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变相审批,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对县政府决定承接的事项,有关部门要立即制定承接方案,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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